阳春三月,生机盎然。今年3月15日上午,河北省饶阳县市场监管局,在县城新区信誉商厦广场,举办了以“共筑满意消费”为主题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纪念活动。本次3·15活动的举办,进一步增强了消费者的维权意识,提高了社会各界人士对消费维权工作的关注度和参与度,有力地推动了诚信消费环境的建设。
此次活动主会场和四个分会场共发放宣传材料3000多份,开展咨询服务600多人次,现场受理消费者投诉一批,悬挂宣传条幅20多条,发布消费警示信息50多条,营造了安全消费、放心消费、和谐消费的良好氛围,为携手共创安全放心舒适的消费环境产生了良好效应。
消费维权关民生,人人都是消费者。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最早由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于1983年确定,目的在于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使之在世界范围内得到重视,促进各国和地区消费者组织之间的合作与交往,在国际范围内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3·15消费者权益日”的宗旨,就是对消费者进行教育,提高消费者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和能力,并且处理消费者投诉,帮助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今年‘3·15’消费者权益日的主题是‘共筑满意消费,守护美好生活’。这一主题既是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新的要求,也是对广大消费者的庄严承诺,旨在构建以政府监管、企业自律、社会监督、消费者参与为核心的消费维权“大维权”模式,促进经济社会健康持续发展。
随着消费市场持续创新发展,线上线下融合步伐加快,新消费模式、新服务形态不断涌现,为经济增长注入强劲动力。3·15是消费者权益的重要标识,时刻提醒大家:维护消费公平,保障消费权益,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
活动现场,工作人员通过悬挂条幅、发放宣传资料、设立咨询台、面对面讲解等方式,向群众耐心讲解近年来消费维权热点问题,普及更多的消费维权知识,让消费者更详细的了解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途径;同时现场科普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条款。
该局所属四个分局也紧紧围绕活动主题,同步开展了“3·15”主题“共筑满意消费”“五进”活动;进校园、进社区、进乡村、进企业、进超市,在全县掀起了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风尚,营造了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提升了全县消费者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