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广大师生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意识,强化校园食品药品安全监管,3 月 5 日,塔城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教育部门走进塔城市第四中学,成功举办了 “3.15” 消费者权益保护进校园、食品药品安全进校园活动。
此次活动紧密围绕“3.15”国际消费权益保护日活动主题,为师生们打造一个安全、放心的校园消费和饮食用药环境。活动现场,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通过面对面现场讲解,向师生们普及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详细介绍了消费者的基本权利、常见消费陷阱以及如何正确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等内容。工作人员结合校园周边常见的消费场景,如购买文具、零食等,以通俗易懂的语言,生动形象地为同学们剖析了各类消费骗局,赢得了师生们的阵阵掌声。?
在食品药品安全宣传环节,执法人员重点对校园食堂食品安全管理规范、食品储存要求、药品使用安全常识等进行了深入讲解。同时,提醒师生们在购买食品和药品时,要仔细查看产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家等信息,切勿购买 “三无” 产品和过期变质食品药品。?
此次活动的开展,充分彰显了市场监管系统在维护校园市场秩序、保障师生合法权益方面的重要职责。通过加强与教育部门的协作联动,实现了监管资源的有效整合,形成了校园安全监管合力。不仅提高了师生们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也进一步督促了校园及周边食品药品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规范经营行为。? 塔城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消费者协会秘书长闫伟表示,今后将持续加大对校园及周边市场的监管力度,常态化开展各类宣传教育活动,切实守护好校园食品药品安全底线,为广大师生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撰稿人:闫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