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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容忍 新疆乌苏市市场监管局向未成年人售酒出“铁拳”整治   

   2025-01-13 中国食品网4990
  未成年人保护是广大人民群众及全社会重点关注的热点问题,为切实做好对未成年人保护,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苏市市场监管局严肃查处向未成年人售酒案件。
  
  2024年10月14日,该局接某休闲吧有关线索,派执法人员对现场进行监督检查,通过调取某休闲酒吧视频监控和收款记录,确认两名未成年人在此休闲酒吧购买饮用了5瓶啤酒,且该酒吧在吧台位置张贴“禁止向未成年人售酒”提示标识。
  
  经过调查,乌苏市市场监管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九条第一款:“学校、幼儿园周边不得设置烟、酒、彩票售网点。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彩票或者兑换彩票奖金。烟、酒和彩票经营者应当在显着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或者彩票的标志;对难以判明是否是未成年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的规定,属向未成年人售酒的违法行为。2024年12月11日,乌苏市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相关规定,责令改正违法行为,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48元、罚款5000元行政处罚。
  
  据介绍,乌苏市市场监管局着力抓好对外宣传、消费维权、教育引导和打防结合等工作,深入推进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各项工作落实,紧紧围绕“民意最盼、危害最大、市场监管风险和压力最大”领域,聚焦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重点商品、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业,铁拳出击、铁腕推进、铁肩担当,依法向未成年人售酒者“亮剑”。
  
  乌苏市市场监管局党组副书记、局长隋新义说,“春节期间,我局将持续加大对餐饮、酒吧、商超检查频次和执法力度,重拳出击,对触碰红线经营户零容忍,从严、从快、从重坚决严厉打击向未成年人售酒的‘无底线’违法行为,同时加大向经营户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相关法律法规,持续筑牢未成年人保护屏障,有效维护社会秩序,净化市场,确保群众度过一个安全、欢乐、祥和的春节。” (杜志锋、朱志刚、撒玉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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