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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乌苏市市场监管局多措并举确保春节期间市场秩序安全稳定

   2025-01-10 中国食品网3240
  春节将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苏市市场监管局连日来组织开展“三品一特”安全暨市场稳价保质专项整治行动,确保节假日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和工业产品质量安全,制定重点风险隐患清单,精准施策、靶向发力,严密防范风险隐患,严守安全底线,确保春节期间市场秩序稳定。
  
  检查过程中,该局执法人员重点检查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节令食品及地方特色食品,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生产环节、流通环节和使用环节的药品和医疗器械,烟花爆竹、燃气具、消防产品,地膜、滴灌带等工业产品。持续组织开展价格监管,严厉打击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等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违法行为。同时,该局积极对市场主体进行《关于规范2025年春节期间价格秩序的提醒告诫书》普法宣传警示教育,督促规范经营。提醒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价格法律、法规,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合规经营,积极履行社会责任。配合政府做好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重要民生商品和预防流感病毒等药品的稳价保质工作,自觉维护市场价格秩序和公众利益;各相关经营者和单位在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过程中,要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和价格公示制度。标价内容应当做到真实准确、货签对位、标识醒目。价格变动时要及时调整相应标价,不得误导消费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集贸市场、商超、药店、理发、洗车、鞭炮销售等相关行业经营者要认真规范自身价格行为,诚信经营。不得利用促销活动实施价格欺诈,不得串通涨价、操纵市场价格,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不得囤积居奇、强制搭售、哄抬价格;各集贸市场、商超等经营者要自觉增强社会责任感,保障米、面、粮、油、肉、菜、蛋、奶等群众生活必需品市场价格稳定;药品经营单位、医疗机构要保持对预防和治疗流感、抗病毒等药品价格稳定;水电气暖等行业要严格执行政府定价,规范收费行为,全力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客运、出租车等交通运输单位要自觉规范价格行为,严格执行国家票价政策,做好票价公示;旅游景点要做好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公示工作。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旅游景点门票价格应严格执行优惠、减免政策;经营者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经营者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最高可处5倍违法所得或200万元的罚款;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可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有价格串通行为的,最高可处5倍违法所得或500万元的罚款;有哄抬价格行为的,最高可处5倍违法所得或300万元的罚款;有价格欺诈行为的,最高可处5倍违法所得或50万元的罚款。节日期间,市场监管部门将密切关注重要民生商品和服务价格动态,加大市场巡查检查频次,坚决查处各类价格违法行为;有关经营者应高度重视,全面改正自身存在的不规范价格行为。乌苏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加大市场价格执法力度,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价格违法行为严肃查处并向社会进行公开曝光。
  
  “春节临近,我们加大市场的食品、药品、工业产品、特种设备安全、价格检查力度,督促商家做好明码标价,同时按照计划开展抽样监督检测,全力保证节日期间市场安全稳定。”乌苏市市场监管局党组副书记、局长隋新义说,“广大市民朋友如果发现任何食品、药品、工业产品、特种设备安全、价格相关的问题线索,可以拨打12315热线投诉举报,我们将及时依法解决。”(杜志锋、马红忠、李晓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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