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省益阳市资阳区市场监管局汽车路市场监管所成功调解一起因啤酒过期引发的消费纠纷。4月6日,该所接到新疆籍维吾尔族商人麦先生的投诉称,他在益阳赫山区开有一家烧烤店,今年2月花900多元从资阳区某副食商行购进了15件新疆乌苏啤酒,前几天打开一件准备给店里的顾客喝时,发现啤酒在3月底已经过期。买回来的啤酒不到2个月就出现过期,麦先生仔细一看,发现当初买回的这15件啤酒,其中7件的保质期还有8个来月,另外8件剩下不到2个月。
麦先生认为商家将保质期相差很远的啤酒混在一起卖给他,让他误以为这15件啤酒的保质期同剩8个月,导致有8件啤酒已经超过保质期。且商家未事先告知真实情况,侵犯了他的知情权、选择权,他要求商家退款遭到对方拒绝。
4月15日,汽车路市场监管所组织双方调解,工作人员耐心劝导,明之以法、晓之以理,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及《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商品真实情况的权利,商家不得隐瞒或误导。经最终调解,该副食商行同意退回啤酒款900多元给麦先生,双方表示满意。
(湖南省益阳市资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王名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