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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市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春节食品安全消费警示

   2024-02-05 青岛市市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6710
  2024年春节将至,节假日离不开美食的相伴,为保障广大消费者过好健康、祥和、欢乐、平安的节日,青岛市市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春节期间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提醒广大市民在选购年货、外出就餐时不要忽略这些注意事项。
 
  提示一:选购年货要安全
 
  广大市民在采购年货时应选择正规的商超或农贸市场等场所。注意选购新鲜食物,不要购买不新鲜的蔬菜、水果和水产品以及未经检疫的肉类制品和死因不明的禽、畜等。购买预包装食品时,要查看食品的品名、产地、厂名、生产日期、生产许可证号等标识。不要购买“三无”食品,不要购买有异色异味或来历不明的食品。购买后要索取购货凭据或保留购物小票,以备维权所需。
 
  提示二:外出就餐要留心
 
  要慎重选择就餐场所,注重选择环境整洁、证照齐全、量化等级较高的餐饮单位就餐。如果要预定年夜饭、婚宴、生日宴等筵席,要选择有足够接待能力的饭店。点餐时要做到防止食物浪费,按需点餐、文明就餐、公筷分餐、环保就餐。慎重选择生食海产品、卤菜凉拼、凉拌菜等高风险食品。餐后应及时索取并留存消费票据等凭证。
 
  提示三:家庭聚餐有讲究
 
  新采购食品和食材要合理储存加工,按照食品包装要求的储存湿度、温度进行存放。加工后的成品、半成品、原料应分开储存,防止交叉污染。注意就餐时间,尽量在2小时内食用完。剩余熟肉制品要及时放入冰箱冷藏,再次食用时重新热透,剩余蔬菜不要隔夜使用,发现感官性状异常应立即停止进食。
 
  春节期间,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强执法检查,依法保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努力营造安全、放心、祥和的节日消费环境。如消费者购买到问题食品,应保存好食品样品及消费凭证、就诊记录等相关证据,及时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或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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