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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出台《规划》加强食品全程全链条监管

   2022-01-20 济宁发布8440
  1月19日上午,市政府新闻办组织召开“新政策 新措施”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第2场),解读我市“十四五”食品安全规划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发布人
 
  朱爱清 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谢显东 市发展改革委四级调研员
 
  杨 明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四级调研员
 
  杨新建 市农业农村局质监科科长
 
  主持人
 
  黄广灿 市委宣传部新闻发布与对外传播科科长
 
  近年来,济宁市委、市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以来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要求,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着力强化源头治理与过程严管,构建全程可追溯控制体系,紧盯重要环节、强化风险监测,大力推进智慧监管、信用监管,坚决守牢食品安全底线,促进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深化社会共治,全市食品安全状况持续向好。
 
  为深入推进“食安济宁”建设,全面提升我市食品安全保障水平,依据中共济宁市委、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济发〔2020〕12号)和《济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济政发〔2021〕6号),市食药安办在全面评估全市食品安全工作现状的基础上,经过科学分析论证和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形成了《济宁市“十四五”食品安全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经市政府同意,于11月29日印发实施。《规划》作为我市“十四五”食品安全的总体蓝图和行动纲领,以“食安济宁”为统领、以创建国家级食品安全城市为总抓手,深入实施食品安全战略,坚持预防为主,强化风险管理,加强全程全链条监管,推进社会共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规划》编制背景
 
  “十四五”时期,是我市开启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市建设新征程的关键时期,是完成“五个济宁建设”、“八个强势突破”战略任务,全面提升民生福祉和社会治理效能的攻坚期,也是我市迈入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的跨越期。确保食品安全是民生工程、民心工程,是各级党委、政府义不容辞之责。市委、市政府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全面落实“党政同责”要求,深入实施食品安全战略,着力谋划全市提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的政策措施和长远规划。市食药安办组织各成员单位,抽调精干人员,自2020年5月起,历时一年半的时间,高标准完成了《规划》编制工作。
 
  《规划》的主要内容
 
  《规划》与《济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等进行了充分衔接。《规划》总结了“十三五”全市食品安全现状和基础,分析了当前食品安全存在的问题和发展机遇,明确了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提出了五项主要工作任务,制定了实施保障措施。
 
  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决策部署,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推进“四个全面”。以“食安济宁”为统领、以创建国家级食品安全城市为总抓手,深入实施食品安全战略,深化改革全面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发展目标
 
  到2025年,我市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显著提高,现代化治理体系进一步完善。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属地监管责任,建立科学、规范、完善的食品安全考核机制和评估体系。全区域、全链条、全环节监管格局基本形成,食品安全监管效能进一步提升。标准化引领作用成效突出,食品产业结构更加合理,食品领域新旧动能转换全面完成,经济推动作用日趋显著。社会共治体系全面建成,食品安全状况持续良好,我市成为全省食品最安全、最放心的地区之一。
 
  主要任务
 
  完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建立完善党政领导责任机制,构建市、县、乡镇(街道)三级党政食品安全责任体系,提升综合协调能力,强化各级食药安委办公室综合协调、政策研究、督导落实、评议考核等职能;强化基础监管队伍建设。实施“基层队伍提升”工程,推进监管重心下移、力量下沉,强化监管人员教育培训,提高监管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和水平,建立网格化管理体系,推进“食安入网”,促进“多网融合”。深化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改革,实行“证照分离”,提升全程网上办理和全程电子化登记水平。建立食品安全评议考核激励制度,工作纳入党政领导干部评议考核、巡察和全面依法治市专项督察,健全激励约束机制。
 
  提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强化标准化建设,以“食安济宁”为统领,制定地方特色食品、特色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实施信用监管,将企业法人及相关责任人的食品安全信用状况纳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落实信用联合惩戒。实施“智慧监管”,推进市级追溯管理平台与省级平台对接,利用“互联网+监管”系统实现监管事项全覆盖、监管数据可共享;健全抽检监测计划统一、经费集约和信息共享机制。实施严惩重处,建立食品药品执法案件月调度、月报告制度,保持打击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健全部门会商机制,规范风险信息移交与处置。建立追溯保障体系,确保产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
 
  强化重点领域攻坚治理。加强产地环境治理,严格初级农产品质量管控,开展粮食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强化野生动物交易监管,实施畜禽产品质量、林果产品质量、餐饮质量安全、农村食品安全提升工程、校园食品安全、保健食品安全、乳制品及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进出口食品安全等提升工程。
 
  深化食品产业供给侧改革。加快农业高质量发展,实施农产品品牌战略,促进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发展和农业标准化基地建设。促进产业转型升级。以提高食品安全水平和核心竞争力为中心,鼓励企业加快技术创新和技术改造步伐,规模以上企业达到450家,营业收入达到500亿元。实施创新驱动战略,支持企业创新能力建设,推进食品工业数字化、智能化制造,推进产业发展向中高端迈进。深化“食安山东”“食安济宁”建设,落实公共品牌通用评价标准,持续开展品牌引领,建立政府引导、企业对标、第三方评价的管理机制。深化食品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县创建活动,到2025年末,获得并保持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和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命名。
 
  《规划》落实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根据本规划确定的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和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切实落实监管有责、有岗、有人、有手段,履行日常监管、监督抽检责任。实行综合执法的地方要充实基层监管力量,将食品安全监管作为首要职责。
 
  合理保障经费。落实财政投入政策,完善执法能力、检验监测技术支撑能力建设投入机制,讲求效益,注重资源共享。制定完善各类项目支付标准,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投入效益。
 
  强化综合协调。加强各级食药安委及食药安办建设,健全各成员单位工作协同配合机制以及信息通报、形势会商、风险交流、协调联动等制度,统筹协调、监督指导各成员单位落实食品安全职责。
 
       严格考核评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细化目标,分解任务,制订实施方案,落实各项规划任务。要健全完善考核评估和监督机制,并将本规划任务落实情况纳入对各相关部门和下一级政府的考核评价内容。市食药安办牵头对本规划执行情况及时进行中期评估和终期考核,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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