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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市市场监管局加强疫情防控 出台《马鞍山市食品冷库管理规定(暂行)》

   2021-09-01 马鞍山市市场监管局3550
  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加强对全市食品冷库的监督管理,压实主体责任,马鞍山市市场监管局出台《马鞍山市食品冷库管理规定(暂行)》。
 
  一是完善索证索票。冷库经营者必须建立并严格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审验供货商经营资格,验明产品合格证明和产品标识。建立产品进货台账,如实记录产品名称、规格、数量、供货商联系方式、进货渠道等内容。对每批入库冷藏冷冻食品进行符合性验证和感官抽查,经验收合格后的食品方可入库。此外,建立产品销售台账,如实记录销售的产品品种、规格、数量、流向等。
 
  二是强化硬件管理。冷库经营者要在经营和储存场所设置或租赁与其经营的冷藏冷冻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设施设备,并保持设施设备技术性能完好。同时,加强环境管理,保持经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防止食品污染。
 
  三是加强内部管控。冷库经营者要针对经营环境、从业人员、冷藏冷冻设备、设施等制定自查制度,记录并存档自查及整改结果。加强人员管理,安排专人负责日常查验、装卸、记录、维护等工作,与食品相关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方可上岗。开展从业人员食品安全培训。
 
  四是紧抓疫情防控。涉及进口冷链食品的冷库经营者要严格落实采购报备、集中处置、分区存放、信息录入、赋码流通等工作。切实强化对来自国内中高风险区域国产冷链食品疫情防控管理。严格落实从业人员疫苗接种、定期核酸检测、日常健康监测及自我防护等工作。对冷库内重点区域和设施设备定期开展全面消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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