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凤冈县市场监管局“五个强化”紧盯药店这一关键环节,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药店疫情防控专项检查,切实发挥好药店“哨点”监测作用。
一是强化落实发热病人“早报告”制度。对发现有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接触史的人员或出现发热、咳嗽、咽痛、乏力、腹泻、嗅(味)觉减退等可疑症状的患者进行就诊引导,告知其到发热门诊就诊,并按照当地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要求,及时拔打辖区电话上报。
二是强化落实“四类”药品销售情况监测和登记上报。对购买退热、止咳、抗病毒、抗生素药品时,如实填写购药者姓名、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联系电话、实时体温、14天内是否到过中高风险区域、购药名称、数量、时间等相关信息登记并按时上报。
三是强化落实药店工作人员疫苗“应接尽接”。按照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全面落实“应接尽接”义务,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营业员须按要求全程接种疫苗,未接种疫苗的不得上岗从事药店相关工作。
四是强化落实常态防疫措施。对进店顾客进行体温检测,查验健康码、行程码,并要求其佩戴口罩,提醒顾客保持安全距离;加强从业人员的健康管理工作,须佩戴口罩,每日测量体温,穿工作服上岗;要求药店每天对营业场所无死角大清扫,及时清理垃圾,定时进行通风消毒,并做好消毒记录;坚持非必要不出省、非必要不出市、非必要不出县、非必要不到发生本土疫情的地方和有扩散的风险的毗邻地区。
五是强化疫情防控责任追究。对不落实疫情防控要求的药房,将采取约谈、责令改正、停业整顿等措施;对疫情防控存在较大风险的药店,一律责令停业整顿,公开曝光,实施联合惩戒;对致使疫情扩散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截至目前,已检查辖区药店422家,出动执法人员196人次,发放疫情防控相关资料300余份。(凤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