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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买海鲜遇“八两秤”可投诉

   2011-08-28 三秦都市报 3060
核心提示: 本报讯(记者王昭玮实习生白阳)消费者在购买海鲜时经常会遇到短斤少两等现象,投诉时却因没有交易凭证维权困难。今后,广大市
     本报讯(记者王昭玮实习生白阳)消费者在购买海鲜时经常会遇到短斤少两等现象,投诉时却因没有交易凭证维权困难。今后,广大市民在西安莲湖辖区的海鲜市场就可凭商品交易信誉卡作为购物凭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据了解,针对夏季海鲜消费特点,西安市工商局莲湖分局北关工商所与方欣海鲜市场等开办方沟通,成立了消费维权综合管理办公室,建立快速处置通道,统一负责海鲜消费的申投诉处理。短斤少两欺诈消费者,第一次发现将给予行政处罚,再次被消费者举报将停业整顿一个月。屡教不改被举报第三次,工商部门将督促市场开办方收回摊位,将其清除出市场。

    另外,针对消费者没有交易凭证,投诉时摊主不认账,工商所自行设计了商品交易信誉卡作为购物凭证,交由市场开办方统一印制后发放给各经营户。商品交易信誉卡上印制有各经营户的摊号、销售海鲜的时间、数量、重量、金额等内容,还有申诉举报电话。发生纠纷时,消费者可将商品交易信誉卡交给市场公平秤值班人员或市场管理人员投诉,或拨打商品交易信誉卡的申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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