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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发布“长江禁捕 打非断链”专项行动典型案例

   2020-10-23 深圳市场监管微信号4820
  “长江禁捕 打非断链”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全系统对全市重点集(农)贸市场、酒店餐饮机构,超市、商场等渔获物交易集中的场集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的违法行为。
 
  近日,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市场稽查局(以下简称市市场稽查局)从严从快从重查处了一批案件,现公布如下,请广大商家以此为戒,严格落实长江禁捕要求。
 
  一、深圳市XX乌江鱼店涉嫌虚假宣传案
 
  9月28日,据市场监管总局交办线索反映“XX乌江活鱼店”其中一分店招牌含有“乌江活鱼”字样,菜单有“真正的野生鱼”描述。市市场稽查局对位于罗湖区南湖街道的深圳市XX乌江鱼店经营场所进行执法检查。经查,当事人取得合法的食品经营资质,确如线索所述,经营者现场无法提供原料鱼产自乌江的证明材料,当事人涉嫌虚假宣传,违反《广告法》的相关规定,市市场稽查局已依法立案调查。
 
  二、深圳市XX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涉嫌虚假宣传案
 
  10月9日,市市场稽查局接到关于销售长江野生鱼线索举报。市市场稽查局立即对其位于南山区招商街道某大厦的经营场所进行执法检查。经查,当事人于9月7日取得合法的食品经营资质,现场菜单菜品有“长江野生华鱼烧豆腐”。当事人提供的购货凭证显示并非长江野生鱼,为普通鳙鱼。初步调查显示涉案货值902元。当事人涉嫌虚假宣传,将普通鱼类冠以“长江野生”字眼,以吸引消费者注意,违反《广告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相关规定。市市场稽查局已依法立案调查。
 
  三、深圳市XX园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涉嫌虚假宣传案
 
  10月9日,市市场稽查局接到关于销售长江野生鱼线索举报。市市场稽查局立即对其位于南山区桂庙路的经营场所进行执法检查。经查,当事人现场菜单菜品有“长江野生华鱼烧豆腐”。当事人提供的购货凭证显示并非长江野生鱼,为普通鳙鱼。初步调查显示涉案货值超过45000元。当事人涉嫌虚假宣传,将普通鱼类冠以“长江野生”字眼,以吸引消费者注意,违反《广告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相关规定。我局已依法立案调查。
 
  四、深圳市XX楼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涉嫌虚假宣传案
 
  10月9日,市市场稽查局接到关于销售长江野生鱼线索举报。市市场稽查局立即对其位于福田区华富街道的经营场所进行执法检查。现场查获两条疑似长江野生华鱼,菜单菜品有“长江野生华鱼烧豆腐”。当事人提供的购货凭证显示并非长江野生鱼,为普通鳙鱼。初步调查涉案货值超过45000元。当事人涉嫌虚假宣传,将普通鱼类冠以“长江野生”字眼,以吸引消费者注意,违反《广告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相关规定。市市场稽查局已依法立案调查。
 
  五、深圳市罗湖区XX超市涉嫌发布违法广告案
 
  9月28日,市市场监管局罗湖局执法人员对深圳市罗湖区南湖街道向西路的深圳市罗湖区XX超市现场检查,在当事人的水产销售区发现悬挂价格牌“野生鲫鱼19.8元/斤”,当事人使用宣传用语“野生”的行为涉嫌违反《广告法》的相关规定。市市场监管局罗湖局已依法立案调查。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再次提醒广大商家,严格禁止以下八种违法行为,“长江禁捕 打非断链”行动正当时。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全体市民,不卖不买不吃长江野生鱼!长江禁渔十年功,不捕不捞不加工!
 
  我们也鼓励社会各界监督举报,如有市民发现涉及长江鱼的违禁行为,请积极通过12315热线或全国12315平台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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