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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加强特殊食品生产经营监管

   2020-02-27 中国质量报3850
  本报讯  近日,山东省市场监管局发布《关于加强疫情防控期间特殊食品生产经营监管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
 
  《通告》要求,特殊食品生产企业要严格生产过程控制。要遵守法律法规,严格按照批准或备案的配方、工艺等技术要求组织生产。按照企业食品安全质量管理体系要求,落实停产复工后的风险防控措施。严禁非法采购使用野生动物和不明来源的动物源性原料进行生产加工。要严格落实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确保产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保健食品生产企业要加强标签说明书管理,在最小销售包装物(容器)的主要展示版面标识警示用语。各生产企业要根据市场需求及时调整生产计划,保障特殊食品市场供应。生产企业复工情况要同时报告属地市场监管部门。
 
  《通告》指出,特殊食品经营单位要依法持证经营,严格经营过程控制,严格落实专区(专柜)销售,设置销售提示牌。保健食品经营者在经营保健食品的场所、网络平台等显要位置标注消费提示信息,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制度。
 
  《通告》还对宣传行为进行了严格规范。特殊食品生产经营者要严格依法开展宣传活动,严禁发布未经审查或擅自篡改审查批准内容的保健食品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不得借防控疫情之名,借机虚假宣传或者夸大宣传,不得明示或暗示所经营的保健食品对新型冠状病毒有免疫、防护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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