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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市场监管局研究制定食盐批发企业主体责任清单与自查指南

   2019-12-11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5650
   为进一步落实食盐批发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规范食盐批发企业安全自查行为,南通市市场监管局研究制定了《南通市食盐批发企业食盐经营安全主体责任清单》和《南通市食盐批发企业食盐安全自查指南》。
 
  《南通市食盐批发企业食盐经营安全主体责任清单》从总要求、主体资格、经营条件、制度管理、人员管理、进货查验、过程控制等七个方面,明确了主体责任的内容、主体责任的法律依据及行政处罚条款、落实主体责任的路径和方法。通过建立责任清单,强化经营者诚信自律,强化行政执法监管,实现风险隐患防控系统化管理、常态化落实、规范化治理机制。
 
  《南通市食盐批发企业食盐安全自查指南》对自查内容、自查频次、整改报告等要求予以明确。指导企业依据《南通市食盐批发企业食盐安全自查指南》的要求开展定期自查和专项自查。对企业经营条件发生变化,不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立即采取整改措施;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的,立即停止食品经营活动,并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市场监管部门报告。
 
  下一步,南通市市场监管局将指导各地结合日常监管实际,采取多种手段,就主体责任清单与自查指南内容开展广泛宣传、教育和培训,使每一个食盐批发企业、每一个负责人、每一个从业人员了解和掌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内容,通过系统化的管理、常态化的落实、规范化的执行,有效建立食盐批发食品安全隐患防控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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