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郯城美时莲食品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2019-10-22 郯城美时莲食品有限公司8310

 

2019年8月2日,郯城县人民法院依法受理郯城美时莲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称“美时莲公司”)和郯城昌裕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称“昌裕公司”)破产重整,并于同日指定山东铭诚破产清算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上述两家公司的管理人(下称“管理人”)。

管理人在债权申报以及审计过程中发现,美时莲公司和昌裕公司法人人格高度混同,并在财务、业务、人员、管理等方面发生实质性混同,于2019年8月21日向郯城县人民法院提出申请,申请将上述两家公司合并破产重整。

2019年9月27日,郯城县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美时莲公司和昌裕公司合并破产重整。

为维护债权人合法权益,实现重整成功,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相关规定,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现将招募事项公告如下:

一、企业概况

(一)基本情况

郯城美时莲食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11月5日,住所地郯城县经济开发区兴郯路5号,法定代表人朱树庆;注册资本1200万元;经营范围:速冻食品生产销售、糕点生产销售(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冷冻饮品(冰淇淋、雪糕、雪泥、冰棍、食用冰)的加工销售(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糖果制品(巧克力及巧克力制品、代可可脂巧克力及代可可脂巧克力制品)。(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资产状况

截至基准日2019年8月2日,美时莲公司资产评估总额1.8494亿元。

(三)负债状况

截止2019年8月2日,美时莲公司负债总额3.0166亿元。

上述负债金额会根据债权申报等情况发生变化。

二、投资人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社会责任感和良好商业信誉的企业法人;

(二)成立期限三年以上,且生产经营范围为冷饮冷冻食品相关产业;

(三)具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进行重整投资,能在合理时间支付清偿资金,并具有相应的证明;

(四)属于省级农业产业化企业;

(五)拥有与美时莲公司相适应的生产经营管理能力。

前述条件描述,仅为本重整案投资人遴选的最低限制性条件,并非管理人对符合该等条件的投资人必然参与重整的承诺。

三、投资人招募流程

(一)报名。意向投资人向管理人报名。意向投资人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向管理人办公室现场报名或通过电子邮箱报名;现场报名的,提交书面报名材料;电子邮箱报名的,同时提交材料扫描件。

(二)评审。管理人将于报名结束后在郯城县人民法院监督下,按照出价高低、支付方式、支付期限、履约能力、履约保障等指标,对报名意向投资人进行评审,确定重整方。

四、意向投资人需向管理人提交的材料

(一)提交材料

1、意向重整投资申请书。包括但不限于:(1)投资人基本情况,如公司成立日期、注册资金、生产规模等;(2)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以上复印件提交时均需与原件进行核对;(3)投资人资信说明,如财务状况、资金实力证明等;(4)投资人相关经验证明;

2、重整预案。包括但不限于:资金来源、出资人权益调整、债权调整、债权清偿、经营方案、重整计划的执行期限、监督期限等。

3、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交书面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明、联系方式等;

(二)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投资人联合参与本次招募活动的,需提交相应的合作协议书,且各投资人均须按以上要求提交材料。

(三)参选人未在报名截止日前按要求提交完整报名材料的,管理人不确认其参选资格。

(四)本招募公告并不当然替代意向重整投资人的尽职调查。投资人递交报名材料并获得管理人确认之后,可对美时莲公司开展尽职调查;同时投资人也可向管理人申请实地调查。

五、缴纳保证金

1、重整意向投资人需签订《保证金协议》,交纳保证金人民币800万元,用于作为签署和履行重整计划的担保。投资人应在报名时将重整保证金汇入管理人指定的银行账户。投资人未按时足额缴纳保证金的,自动丧失候选人资格。

投资人被确定为重整方后,其缴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未被确定的投资人保证金无息退还。

投资人拒不签订《保证金协议》或者签订《保证金协议》后不履行协议义务的,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重整方在与管理人签订《保证金协议》后、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前,单方面退出的,管理人有权没收重整方所缴纳的全部保证金。

重整保证金在管理人账户管理期间所产生的法定孳息(利息)列入破产财产;管理人依招募程序没收的保证金列入破产财产。

2、管理人指定的保证金账户为:

户 名:郯城美时莲食品有限公司管理人

开户行:山东郯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账 号:2940056054205000011523

六、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一)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11月11日下午17点。

(二)报名地点:郯城美时莲食品有限公司管理人办公室

(三)开标时间:2019年11月12日下午16点。

(四)联系方式:

管理人联系人:李经理 电话:13969993977 

王律师 电话:15853193735

联系地址:山东省郯城县经济开发区兴郯路 5 号(美时莲公司管理人办公室)

邮编:276100

邮箱:lxl770910@126.com

七、招募工作相关问题的说明

(一)中止或撤回招募计划

如出现影响美时莲公司重整的重大事项或郯城县人民法院提出要求,管理人可以中止或撤回本招募计划。本招募计划中止或撤回的,管理人无需对投资人所投入的工作进行任何补偿。

(二)解释权

本招募文件由美时莲公司管理人编制,解释权属于本管理人。                   

郯城美时莲食品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零一九年十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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