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网

10月20日起 四川省药监局不再受理食品安全投诉举报

   2019-10-15 人民网9460
  据四川省药监局消息,自2019年10月20日起,四川省药监局不再受理食品(含保健食品、医疗用特殊食品、食品添加剂)质量安全方面的投诉举报,有关食品质量安全的投诉举报可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反映。
 
  据悉,2018年11月,新组建的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成立。依据四川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川委厅[2018]121号),四川省药品监管局负责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检查与处罚;依职责查处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生产环节以及药品批发、零售连锁总部、互联网销售第三方平台的违法行为,依职责组织指导查处其他环节违法行为。
 
  原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承担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由新组建的省市场监管部门负责。
 
举报 0 收藏 0 打赏 0评论 0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新手帮助  |  信息发布规则  |  版权隐私  |  服务条款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