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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查获涉嫌标签违法雪花啤酒两千余件

   2019-04-18 中国国际啤酒网5860
核心提示:  为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营造放心舒心的消费环境,四川省自贡市大安区市场监管局按照春雷行动2019相关部署,全力推进食
  为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营造放心舒心的消费环境,四川省自贡市大安区市场监管局按照“春雷行动2019”相关部署,全力推进“食品安全”子行动,近期,跨市查获一批涉嫌标签(破坏标签标识)违法啤酒两千余件,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执法
 
  日前,自贡市大安区市场监管局接群众举报,称大安区某经营店在内江市威远县向义镇一民房内储存有涉嫌标签(破坏标签标识)违法的啤酒。接报后,该局执法人员当即前往向义镇进行走访调查,通过前期多次排查,最终确定了该民房的具体位置及其开仓库时间。
 
  十五日,自贡市大安区市场监管局整合龙井监管所、稽查大队、法制股及大山铺监管所精干力量,同时,积极联系民房所在地社区、向义镇市场监管部门及派出所执法人员协调配合,对该民房进行了突击检查。
 
  在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发现,约七十平方米的民房内堆放有大量外包装及生产码均有涂刮痕迹的“雪花”系列品牌啤酒,无法追溯生产地址,经统计该批啤酒有两千余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预包装食品标签必须标识完整,包括生产者名称、生产地址等,执法人员遂依法对上述啤酒进行了扣押。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四川查获涉嫌标签违法雪花啤酒两千余件
 
  ■释法
 
  自贡市大安区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之规定,“预包装食品的包装上应当有标签。标签应当标明下列事项: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生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同时规定,“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应当清楚、明显容易辨识”。
 
  该负责人表示,此次扣押的啤酒虽然在外包装上有相关信息,但是,在最小销售单元(即单罐啤酒)底部标注的信息却有涂刮现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规定,该批啤酒无法追溯生产者及生产地址,无法实现产品质量安全溯源,涉嫌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下一步,将根据调查结果,做进一步处理。”
 
  ■严管
 
  该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食品标签是食品质量安全的重要内容,食品标签内容不齐全、标识不规范将侵犯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市场监管部门将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和执法力度,提高经营者守法经营的意识,共同维护市场的经营秩序。同时,该负责人还提醒,消费者在购买相关产品时,一定要详细查看产品的标签信息,购买标注信息明确的合法产品,同时,要保留相关购物凭证,在发生消费纠纷时,以便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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