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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盟山寨“鲍师傅” 惹来侵权案

   2019-02-22 扬子晚报13290
核心提示:  扬子晚报讯(通讯员 沈高轩 记者 万承源)人红是非多,网红店也是如此。近日,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涉及老字号鲍师
  扬子晚报讯(通讯员 沈高轩 记者 万承源)人红是非多,“网红店”也是如此。近日,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涉及老字号“鲍师傅”的侵害商标权纠纷案。经调解,被告糕点店自愿赔偿原告5万元,并立即停止商标侵权行为。
 
  “鲍师傅”是北京的老字号糕点店,后来因一档美食节目名声大震,成为“网红”。
 
  2017年3月,“鲍师傅”商品服务商标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核准转让,北京鲍才胜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正式成为受让人,至此成为该商品服务商标的权利人。而此时,打着“鲍师傅”招牌的店面已数不胜数。
 
  去年年底,位于苏州高新区一处商业中心的糕点店店主徐先生,被鲍才胜餐饮公司诉至法院。
 
  原告指出,被告长期以“鲍师傅”名义开展糕点经营,将原告注册的“鲍师傅”注册商标作为企业名号使用,在其广告牌及柜台公开显目位置突出使用“鲍师傅糕点”等标示,其收银单上也突出使用“鲍师傅糕点”。而且被告生产和销售的“鲍师傅糕点”很多品种和名称,均与原告及原告授权的经营者相同或类似。原告请求法院判决被告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侵权损失50万元。
 
  庭审时,被告辩称自己也是通过苏州总代理加盟北京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的,是受其误导使用“鲍师傅”商标。被告表示就本案愿意与原告协商解决,同时也保留向上述两家公司维权的权利。
 
  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糕点店立即停止在其门头、收银小票、商品包装、经营场所等处使用“鲍师傅”字样,同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支出共计5万元。
 
  法官表示,很多创业者往往将商标注册申请推后,由此留下的商标侵权隐患就比较多。因此,企业应当充分做好商标布局,树立“市场未动,商标先行”的思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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