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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食药监局公布11月份食品抽检结果

   2018-11-20 大连日报6810
核心提示:  昨日,记者从大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获悉,根据全市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11月份该局共计监督抽检食品产品1407批次,其中食用
  昨日,记者从大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获悉,根据全市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11月份该局共计监督抽检食品产品1407批次,其中食用农产品抽检1045批次,发现不合格产品14批次,抽检合格率为98.66%;普通食品抽检362批次,不合格产品1批次,抽检合格率为99.72%。抽检食用农产品包括蔬菜、水果、畜禽肉及副产品、水产品、鲜蛋共5大类;抽检场所涉及主城区农贸市场、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生鲜超市等;抽检普通食品包括调味品、糕点、薯类及膨化食品、水产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饮料、冷冻饮品、水果制品、酒类、餐饮食品共10大类。
 
  在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中,抽检韭菜、茄子、黄瓜等蔬菜类样品589批次,不合格样品11批次,产品分别为韭菜、芹菜和普通白菜(小白菜),不合格项目为毒死蜱、氧乐果和甲拌磷;抽检鱼、虾、蟹、螺、贝类等水产品样品168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产品分别为黄鱼、大虾爬和花蚬子,不合格项目为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镉和孔雀石绿;抽检猪、牛、羊肉、猪蹄等畜禽肉及畜禽内脏样品178批次,抽检鸡蛋等鲜蛋类样品42批次,抽检苹果、雪梨、橘子等水果类样品68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样品。在普通食品抽检中,在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中有1批次不合格样品,产品名称为润林精品葵花籽,不合格项目为过氧化值(以脂肪计),调味品、糕点、薯类及膨化食品、水产制品、饮料、冷冻饮品、水果制品、酒类、餐饮食品共9大类食品全合格。详情可登录大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网站。
 
  针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涉及不合格产品的经营业户开展核查处置,依法立案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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