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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2018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公告(第61期)

   2018-10-24 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7510
核心提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以及本市2018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和相应的抽检细则, 我局组织抽检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以及本市2018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和相应的抽检细则, 我局组织抽检了食用农产品516批次样品,其中合格样品513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抽检信息详见附件)。
 
  一、总体情况:
 
  食用农产品516批次,其中合格样品513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
 
  二、不合格样品情况:
 
  1. 北京市朝阳区管庄乡鲁猛商店经营的韭菜,不合格项目为腐霉利,经检测实测值为0.86 mg/kg,标准规定最大残留限量为0.2 mg/kg。检验机构为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综合检测中心。
 
  2. 北京市朝阳区管庄乡张新全商店经营的韭菜,不合格项目为毒死蜱,经检测实测值为0.58 mg/kg,标准规定最大残留限量为0.1 mg/kg。检验机构为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综合检测中心。
 
  3. 北京市永安农副产品批发市场蔬菜厅北京田永江蔬菜店经营的豇豆,不合格项目为氧乐果,经检测实测值为0.074 mg/kg,标准规定最大残留限量为0.02 mg/kg。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三、针对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我局已要求食品生产经营者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依法对其进行立案调查。
 
  特此公告。
 
 
  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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