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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米易县不良商家在牛肉汤里添加罂粟壳获刑

   2018-09-05 人民法院报6210
核心提示:  本报讯 为调好牛肉汤的味道,使生意变好,牛肉馆店主在牛肉汤中添加了罂粟壳。顾客吃了牛肉米线后尿检呈阳性,最终东窗事发
   本报讯  为调好牛肉汤的味道,使生意变好,牛肉馆店主在牛肉汤中添加了罂粟壳。顾客吃了牛肉米线后尿检呈阳性,最终东窗事发。近日,四川省米易县人民法院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被告人陈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6000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7年8月17日7时许,米易县撒莲镇村民雷某、刘某在被告人陈某经营的米易县垭口镇某牛肉馆内食用牛肉米线后,到攀枝花市东区临江路派出所办事。当日12时30分至35分,民警用吗啡检测试剂盒检测二人的尿液,结果均呈阳性。13时许,米易县公安局垭口派出所接到报案后,协助米易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对米易县垭口镇某牛肉馆进行检查时,在牛肉汤锅内发现了罂粟壳。检查人员提取了样本,扣押了待用的罂粟壳450克。经聘请国家轻工业食品质量监督检测成都站检验,检验结果为吗啡含量106ug/kg。庭审中,被告人陈某陈述,其经营的牛肉馆生意一直不好。为了使牛肉汤的味道更加鲜美,从而吸引顾客,其在牛肉汤锅中添加了罂粟壳。此后,陈某经营的牛肉馆的生意逐渐有了起色。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罂粟壳,其行为已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告人陈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依法可以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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