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快报讯 记者杨澍 见习记者 刘韵 报道8月13日,汕头高新区露露南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汕头露露")在公众号上发表了一篇题为《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的说明,就与承德露露关于露露牌杏仁露产品的历史合作情况、知识产权许可关系和相关诉讼事项作了公开说明。
说明中还透露2018年7月汕头露露已在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法院对承德露露提起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纠纷诉讼,要求其继续履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义务。汕头市金平区法院于8月2日已正式受理此案。这份说明也是汕头露露自纠纷发生以来,首度在公开渠道正式给出回应,可以说南北露露的品牌之争有愈演愈烈之势。
汕头露露,本是一家不存在侵权
说明中提到,露露牌杏仁露这一全国著名品牌是由露露集团(原承德露露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创立,汕头露露和承德露露是露露集团先后发起设立的两家控股子公司,"露露"相关商标和专利的使用权是汕头露露一出生就被露露集团赋予的权利,而南方八省市场和利乐包产品的全国独家生产销售权是南北"分家"时经"露露家族"相关企业共同确认分给汕头露露的"家产",同样是汕头露露20多年来一直拥有的合法权益。1996年3月份,汕头露露由露露集团和香港飞达企业公司在汕头合资成立,注册资本668万元,露露集团占51%,飞达公司占49%。
据了解,2001年底和2002年初,露露集团、承德露露、汕头露露、香港飞达公司先后于汕头签署了《备忘录》和《补充备忘录》,就汕头露露对"露露"相关的商标、专利和字号的使用、产品和销售市场划分以及使用费等问题都进行了详细约定。说明内表示,"露露集团和露露股份公司确认,汕头露露公司继续有偿使用注册商标和专利技术",使用权"在任何注册商标和专利技术转让的情况下仍然有效"。汕头露露公司的"使用权利、责任和义务参照露露股份公司的条件"。
承德露露,自2015年多次提出诉讼
从2015年下半年开始,由于承德露露管理层发生重大变更,新的管理层上任之后对汕头露露发起了多次诉讼,这也揭开了露露之争的序幕。
2015年,承德露露向河北省承德市双桥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判决《备忘录》及《补充备忘录》无效并立即终止履行,但由于缺失部分证据,承德露露在2017年10月提出撤诉请求。
2017年9月,承德露露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汕头露露侵犯其三项外观设计专利权,后因汕头露露通过启动专利无效审查程序使三项涉案专利被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无效,导致上述三个案件被法院驳回起诉。
今年2月8日,承德露露就露露南方及北京荣诚文华超市侵害承德露露商标权向北京市知识产权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并提出了高达9000多万元的赔偿请求,如此高的赔偿额在过去五年的个案中都实属罕见。该案目前处于管辖权异议二审程序中。
如今,汕头露露转守为攻,7月在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法院对承德露露提起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纠纷诉讼,要求其继续履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义务。汕头市金平区法院于8月2日正式受理此案。
胜负难料,对品牌的损害很明显
据相关资料显示,在2003年承德露露股权有过多次变动,在2006年4月进行国有股份的定向回购,万向三农持有42.55%的股份,取代露露集团成为公司的第一大股东。但是万向接手后,承德露露的营业收入表现平平,过去5年,承德露露的收入从2013年的26.32亿元下降到2017年的21.12亿元。
虽然说营收下降和露露品类相对单一以及市场环境不无关系,但南北露露之争无疑对露露品牌有着很大伤害。有专业人士认为,品牌和专利的归属以及使用不明确,一来会让消费者疑惑,进而对品牌失去信心,导致销量下降,二来会因为反复的诉讼波及经销商,导致渠道不畅,同样影响销售。像在2017年10月,承德露露委托律师向三十多家超市及其总部发送律师函,要求其立即下架汕头露露生产的"露露"牌杏仁露产品,且今后不再许诺销售或销售上述侵权产品,这就引发了市场对"露露"牌杏仁露系列产品处于观望状态。
"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我们衷心希望所有露露人能够共同努力,将露露品牌打造成一个百年民族品牌,也始终抱有最大的诚意,愿意就相关问题进行沟通,期待共同化干戈为玉帛。但也绝不会任由别有用心的人,篡改露露品牌的历史,将自己合法权益拱手相让。"汕头露露在说明最后强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