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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介贝类水产动物(大闸蟹)售卖许可证7月16日起接受申请

   2018-07-17 香港食安中心6540
核心提示:  香港食物环境卫生署(食环署)已拟备一款新的介贝类水产动物售卖许可证,由七月十六日起供销售大闸蟹的经营者申领。  食环
   香港食物环境卫生署(食环署)已拟备一款新的介贝类水产动物售卖许可证,由七月十六日起供销售大闸蟹的经营者申领。
 
  食环署发言人今日说:「根据《食物业规例》,除非获得食环署署长书面准许,任何人不可出售限制出售的食物,包括介贝类水产动物。食环署拟备介贝类水产动物(大闸蟹)售卖许可证供业界申领,以优化有关大闸蟹销售和储存的规管安排,加强保障食物安全。」
 
  该许可证规定,售卖大闸蟹的处所须符合相关的卫生要求,包括设置雪柜及洗手盆;供出售的大闸蟹必须来自合法来源和附有食环署署长认可的卫生证明书,并须存放于雪柜内。
 
  就网上售卖大闸蟹,经营者须领有网上售卖限制出售食物许可证。而在其他食物业处所(如新鲜粮食店或公众街市鱼类摊档等)售卖大闸蟹,亦应先取得食环署的相关书面准许。
 
  发言人说:「由二○一八年九月三日起,销售大闸蟹的经营者必须领有食环署签发的介贝类水产动物(大闸蟹)售卖许可证或获得食环署的书面准许。」
 
  此外,根据《食物安全条例》,经营大闸蟹进口或分销业务的人士须向食环署登记,并备存大闸蟹进出纪录,零售商亦须备存其获取大闸蟹的纪录,以便追查大闸蟹的来源和分销情况。
 
  介贝类水产动物(大闸蟹)售卖许可证的申请表格可于食环署网页(www.fehd.gov.hk/sc_chi/forms/permit.html)下载或于食环署辖下各分区环境卫生办事处索取。申请人亦可于网上直接填写及提交电子申请表格,或可将填妥的申请表格交回食环署各分区环境卫生办事处。
 
  发言人呼籲业界应向可靠的供应商购入大闸蟹,并遵从有关法例规定。根据《食物业规例》,任何人无牌经营食物业或未获准许售卖限制出售的食物,即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可被罚款五万元及监禁六个月。
 
  他亦提醒市民应光顾可靠和获食环署签发相关食物业牌照/许可证/书面准许的店铺或街市摊档选购大闸蟹。
 
  如有查询,可致电食环署热线2868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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