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村(居)级“三资”管理,不断提高全镇村(居)级财务管理工作水平,我镇从源头入手,进一步强化措施,着力推进村(居)级财务管理在“阳光”下规范运行。
一是强化考评,接受监督。组建由镇纪检、财政所、农业服务中心等部门负责人构成的考评小组,负责对全镇30个村(居)村级集体经济工作运行情况,定期进行考评,并协调汇总工作,所有账务使用情况在村公开栏向群众公布,确保村(居)级账务阳光透明,接受群众监督。
二是强化管理,严格要求。进一步规范农村(居)资产管理、收支审批程序、债权债务管理,严格按照“阳光三权”,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处理集体资产。
三是强化加强督查,奖惩到位。坚持月督查、季公布、年考核机制,按月抽查村级账务工作进展情况、财务台账、“三资”管理规范等事项,按季度召开推进会,每年进行考核总结,严格按照奖惩措施兑现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