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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餐饮服务实施“四化”管理

   2018-06-19 中国医药报4270
核心提示:  近日,《呼和浩特市餐饮服务业四化管理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正式施行。该《办法》旨在切实规范餐饮服务提
  近日,《呼和浩特市餐饮服务业“四化”管理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正式施行。该《办法》旨在切实规范餐饮服务提供者的经营行为,切实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办法》规定,呼和浩特市对全市餐饮服务业实行厨房管理“透明化”、食品贮存“超市化”、用具管理“色标化”和加工制作“规范化”管理(简称“四化”管理)。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厨房管理“透明化”要求,实施“明厨亮灶”工程;使用食品级整理盒分类存放散装食品原料和拆封的预包装食品,并按照规定的贮存条件贮存;餐饮服务提供者还应当对菜刀、菜墩等工具及定位存放区域用不同颜色标识区分;按照加工制作“规范化”要求配备设施设备,并按要求进行加工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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