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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宁医疗中医药师承教育是独具特色

   2018-06-04 中国食品网5720
核心提示:  中医药师承教育是独具特色、符合中医药人才成长和学术传承规律的教育模式,是中医药人才培养的重要途径。发展中医药师承教育,
  中医药师承教育是独具特色、符合中医药人才成长和学术传承规律的教育模式,是中医药人才培养的重要途径。发展中医药师承教育,对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提高中医药学术水平和服务能力具有重要意义,是传承发展中医药事业,服务健康中国建设的战略之举。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逐步建立健全中医药师承教育制度,现就深化中医药师承教育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在一阵阵锣鼓声响、雄狮耀舞、礼花齐放的热闹气氛中,赢来了盛大的开业揭幕仪式,嘉宾亲朋、社会贤达、社区大众以及来自广东各地,众多的强宁会员朋友欢聚一堂,共同见证了强宁医疗为建设“大众医疗、健康为民”的又一成果。
 
  广东强宁医疗服务中心,获得了相关职能部门、企事业合作伙伴的大力支持下始建而成。不同于传统医疗机构健康服务模式,强宁医疗将实行从被动医疗到主动健康管理,依托健康科学成果技术【强宁疗法】,属于自然医学无损伤非药物疗法,覆盖全科,根据个体的实际健康状况,服务人群5岁到100岁,为儿童的健康成长、青年非健康状态、老年病暨慢病提供基础医疗健康保障服务,达到未病先防、已病防变、变而能治的目的。咨询热线:4008550083
 
  据了解,广东强宁医疗服务中心依靠资源整合优势:“执业医师团队”、“健康管理团队”、“生产研发制备”等优势资源,拥有专业医护室数间、老中医教授、执业医师、健康促进管理师暨护士多名,服务人群覆盖:“慢病困扰人群、疼痛困扰人群、慢疲劳困扰人群、易感冒困扰人群、免疫低下人群、睡眠质量低下人群、营养缺失人群、疑难杂症人群、其他非健康状态人群等”,以满足社会大众不同层次的医疗健康服务需求。
 
  为了确保医疗护理服务品质,强宁医疗在细节上处处用心,以提供优质的服务环境,帮助舒缓个体情绪。标准医护室采用白色和绿色为主色调,明确标注【强宁疗法】操作规则,专业专注、科学规范。
 
  强宁医疗服务中心医师团队耐心地为前来健康咨询的市民答题解惑,并提供专业的健康指导服务,市民普遍赞誉有加,更获得了相关媒体的高度赞扬。众多【强宁疗法】的受益者也纷纷前来祝贺,并亲手将一面面的感恩锦旗,赠送给强宁医疗的医护人员,以感谢强宁医护人员,为守护他们健康所做出的努力。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以传承发展中医药事业为统领,以解决中医药师承教育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为突破口,以中医药师承教育体系建设为重点,以中医药师承教育政策机制建立为支撑,进一步深化中医药师承教育,逐步建立健全中医药师承教育制度,为推进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和中医药事业传承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基本原则
 
  ——遵循规律,特色发展。坚持继承与创新并举,准确把握中医药人才成长规律和师承教育特点,明确师承教育内涵,充分发挥师承教育的独特作用。
 
  ——注重质量,规范发展。坚持开展师承教育研究,加强师承教育考核管理与质量监控,探索建立师承教育质量评价机制,推进师承教育规范发展。
 
  ——统筹兼顾,协调发展。坚持统筹规划,建立师承教育指导老师和师承人员遴选标准、出师标准,推进不同层级、不同类型、不同模式的中医药师承教育协调发展。
 
  ——深化改革,创新发展。坚持深化机制改革,鼓励中医药高等院校、医疗机构和社会组织发展师承教育,逐步建立政府主管、专家支持、多方参与、多元发展的发展机制。
 
  加强师承教育考核管理。
 
  各级中医药主管部门及机构组织开展的师承教育,要结合其模式与特点,制定相应的考核及出师管理办法,确保师承教育质量。各级中医药主管部门要规范指导老师和师承人员自主开展的师承教育,根据其备案的师承内容、跟师时间与职责规范,经师承人员申请后,采取指导老师评价、或现场陈述回答、或实践操作等不同方式进行出师考核,并将出师的师承人员名单在本区域内予以公布并提供查询。
 
  加强师承教育制度建设。
 
  建立贯穿中医药人才发展全过程的中医药师承教育体系,推进师承教育与院校教育、毕业后教育、继续教育相结合,逐步实现中医药人员在不同阶段均可参与师承教育。完善传统师承教育模式,结合现代科技发展师承教育新模式。加强中医药师承教育内涵、外延及政策研究,探索建立师承教育与执业注册、表彰激励、专业学位和研究生教育制度、职称评定等相衔接的政策机制,建立健全中医药师承教育制度。
 
  组织实施
 
  (一)强化组织落实。国务院中医药主管部门负责建立健全中医药师承教育体系与制度。省级中医药主管部门根据不同层级的师承教育,制定相应的指导老师和继承人的准入条件、考核标准、评价指标等相关管理办法。设区的市及县级中医药主管部门加强师承教育动态管理和相关考核,保证师承教育质量。用人单位负责日常管理,为开展师承教育提供必要条件。
 
  (二)加大支持力度。逐步建立政府投入与用人单位、社会组织、个人投入相结合的多元投入机制。中央财政支持实施中医药传承与创新“百千万”人才工程(岐黄工程)。各级财政根据工作需要按规定落实投入政策。用人单位设置专项经费支持师承教育活动,并充分保障指导老师、师承人员跟师学习期间工资津贴及其他福利待遇。鼓励用人单位和社会组织建立中医药师承教育发展基金。
 
  (三)加强部门协调。省级以上中医药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师承教育工作,加强组织领导,主动协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卫生计生、财政等相关部门,加大相关衔接政策的落实力度,建立健全中医药师承教育的政策支持和制度保障。热线电话:4008550083
 
  (四)营造良好氛围。通过政策支持、项目引导和相关措施,积极推进中医药师承教育工作。加大师承教育宣传力度,及时总结典型经验、主要做法和突出成效并加以宣传推广,营造有利于推动师承教育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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