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一起食用有机磷农药污染鱼引起中毒事件的通报》要求,我局高度重视,举一反三,立即组织执法人员对我市农贸市场进行食用农畜产品专项检查。此次检查以活鱼、牛羊肉、鸡肉等为重点。
执法人员从以下几方面认真检查:一是经营户是否证照齐全、是否悬挂在醒目位置,是否具有市场主体资格;二是是否履行了进货检查验收、落实索证索票制度以及索要相关的检验检疫证明;三是对农畜产品进行抽检。
此次检查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200余人次,检查商家50余户次,下达了警告行政处罚决定书和责令改正通知书共20余份。同时加大国家总局《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总局令20号)的宣传,切实推动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和食用农产品销售严格落实规定的各项食品安全责任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