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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汕头填补“小餐桌”监管真空地带

   2018-04-19 中国医药报5260
核心提示:  前不久,广东省汕头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在2018年全省食品经营(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管工作会议上,就校外托管机构食品安全监管制
  前不久,广东省汕头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在2018年全省食品经营(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管工作会议上,就校外托管机构食品安全监管制度建设进行了经验交流。
 
  近年来,中小学生校外托管机构如雨后春笋,遍布各个城市。许多校外托管机构无执照、无许可证,成为监管的真空地带。由于缺乏相应的法律法规,使基层监管工作一度处于被动局面。
 
  如何做好对托管机构餐饮食品安全的监管工作?汕头市食药监局面对这一棘手问题没有绕道走。“虽然校外托管机构的公共安全问题,涉及多个监管部门,但食品安全的风险最高、最易发生事故。”汕头市食安办主任、市食药监局局长吴楚斌分析认为:“不监管,情况就不明,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连责任人都找不到,到时候无法向百姓交代。”
 
  汕头市食药监局根据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建立健全“1+N”监管制度的要求,召集各区县食药监局相关负责人就“如何监管校外托管机构餐饮安全”展开讨论。
 
  2017年10月,汕头市食安办印发了《汕头市校外托管机构(小饭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对校外托管机构实行分类管理,根据情况进行备案或许可。
 
  吴楚斌说:“实行分类管理,有利于将所有托管机构全面纳入监管范畴。我们认为,如果一味要求持证经营,必然造成大部分托管机构无证经营,到时既关不了,也管不了,整天猫抓老鼠,遗患无穷。”
 
  对备案登记,汕头市食药监局设置了一定的门槛,如托管机构从业人员持健康证明上岗,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应急处置预案,配备原料清洗、餐用具清洗、消毒、保洁、洗手、三防、冷藏、留样冰箱等设施。基本做到食品安全有监管,可把控。
 
  为全面落实校外托管机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强化第一责任人意识,汕头市食药监局实行“签认”制度。一是落实承诺制,校外托管机构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并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认真履行承诺,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二是落实责任制,辖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必须与校外托管机构签订《校外托管机构食品安全责任书》。
 
  汕头市食药监局还对备案登记的校外托管机构名单进行公示,并通报工商、消防、公安、教育、卫计等部门,形成齐抓共管局面。截至2017年12月底,经过汕头市食药监局检查验收,汕头市的696家校外托管机构,已有199家获许可或备案登记。
 
  汕头市金平区食品药品监管局还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校外托管机构的食材及餐具进行抽检。
 
  汕头市龙湖区淳淳教育托管机构现在托管学生80多人,负责人李莎告诉记者:“我们每天采购的蔬菜,不仅自己要用试纸检测,食药监管部门的工作人员也来抽查。我们的食品都有留样,供学生家长参观品尝。”
 
  郑一宏是汕头市百奋百教育托管机构合伙人,他向记者透露,该机构按要求配备了专业厨房,厨师持健康证上岗。“学生家长通过手机监控可以看到餐饮制作过程,这样,学生们吃得很放心,家长们也很满意。”郑一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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