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15日,为隆重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成立36周年,县消费者协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数十家单位、企业,在县城区诗乡广场开展了主题为“品质消费美好生活”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工作,并在现场受理消费投诉。
 

  活动当天,现场发放《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消费维权、消费警示等宣传资料共计10000余份,接受消费者咨询300余次,公布了12315、12365、12331、26362348等举报电话,在老年人较集中的广场采取电视重复播放的方式播放消费维权暨消费教育警示片长达10时(并将在此后的一周内持续播放),使老年人进一步意识到消费维权及理性消费保健品的重要性,本次活动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教育效果。
  活动结束后,洋川、风华、蒲场等9个分局及各消协分会将在辖区开展“3.15”宣传活动,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贵州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同时针对农村边远地区消费者和老年人消费权益保护意识相对薄弱实际情况,县消费者协会今年将农村边远地区和老年人消费教育纳入工作重点,提升边远地区消费者和老年人的消费维权意识,努力让每一位消费者都能正确的追求“品质消费•美好生活”,尽量避免在追求美好生活的道路上走弯路。
  对于县消费者协会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3.15”当天的宣传活动只是日常消费维权工作的一个要点而不是全部,我们将在3月15日之后,持续认真开展消费维权、消费教育、监管、执法等工作。对于消费投诉细于聆听、热忱接待、雷厉风行,全力以赴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并始终坚持“监管在一线落实,维权在一线解决”的工作原则,全力以赴为消费者营造一个放心的消费环境。
  (作者:王方亚;编辑:杨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