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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食药监局关于5批次食品不合格的通告(2018年 第13号)

   2018-03-12  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7570
核心提示:  近期,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抽检饮料、方便食品、乳制品、肉制品、酒类等5类食品105批次样品,合格样品100批次,不合格
   近期,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抽检饮料、方便食品、乳制品、肉制品、酒类等5类食品105批次样品,合格样品100批次,不合格样品5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饮料55批次,不合格4批次;方便食品1批次,不合格1批次;乳制品21批次、肉制品20批次、酒类8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子洲县天赐中药材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生产的珍芪牌 17L /桶珍芪包装饮用水,大肠菌群检出值为12CFU/mL、5CFU/mL、<1CFU/mL、<1CFU/mL、3CFU/mL;铜绿假单胞菌检出值为1CFU/250mL、1CFU/250mL、1CFU/250mL、1CFU/250mL、1CFU/250mL,标准规定为均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咸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二)延安市享盛旺工贸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生产的 18.9L /桶甜美饮用纯净水,大肠菌群检出值为<1CFU/mL、<1CFU/mL、 1CFU/mL、1CFU/mL、<1CFU/mL,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咸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三)甘泉享源饮品有限公司销售生产的 18.9L /桶享源山泉纯净水,铜绿假单胞菌检出值为0CFU/250mL、0CFU/250mL、2CFU/250mL、1CFU/250mL、2CFU/250mL,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咸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四)延安市宝塔区绿源纯净水有限公司销售生产的 18.9L /桶绿源饮用纯净水,铜绿假单胞菌检出值为2CFU/250mL、1CFU/250mL、0CFU/250mL、0CFU/250mL、0CFU/250mL,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咸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五)陕西民生家乐商业连锁有限责任公司民生家乐咸阳人民路店销售的标称西安健民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QI JIAN MIN+图标牌 680克 /袋健民五仁油茶,酸价(以脂肪计)检出值为8.7mg/g,标准值为≤5.0mg/g。检验机构为咸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三、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所在地西安、榆林、延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经营单位所在地咸阳、榆林、延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查处情况于 2018年 5月 10日前 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并向社会公布。
 
  特此通告。
 
  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 年3 月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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