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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3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结果的通告(2024年21号)

   2024-04-16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11210
  市场监管总局2024年3月16日发布的《关于19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4年第7号),涉及河南省3批次不合格食品,现将核查处置结果通告如下:
 
  一、抽样编号为GJC23000000001537286ZX的不合格食品
 
  (一)抽检基本情况
 
  抖音良宝源LiangBaoYuan旗舰店(经营者为河南省郑州市新郑市良宝源枣业有限公司)在抖音(手机APP)销售的、标称河南省郑州市新郑市良宝源枣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枣夹核桃(灰枣夹核桃),其中霉菌数不符合相关产品执行标准要求。
 
  (二)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经调查,河南省郑州市新郑市良宝源枣业有限公司共生产销售该批次不合格枣夹核桃(灰枣夹核桃)100袋,规格型号为108g/袋,生产日期:2023-05-26,已全部销售,货值金额596元。企业及时发布召回公告,未召回产品。
 
  河南省郑州市新郑市良宝源枣业有限公司生产经营与标签内容不符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第三款“食品和食品添加剂与其标签、说明书内容不符的,不得上市销售”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处罚如下:1.没收违法所得596元;2.罚款12000元。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为郑市监处罚〔2023〕61号。
 
  二、抽样编号为GJC23000000001537269ZX的不合格食品
 
  (一)抽检基本情况
 
  抖音河马美食专营店(经营者为广东省广州市河马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在抖音(手机APP)销售的、标称河南九味宽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金汤肥牛小面,其中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经调查,河南九味宽食品有限公司共生产该批次不合格金汤肥牛小面85箱,规格型号为(108.5g/桶×12)/箱,生产日期:2023-05-16,已全部销售,货值金额1292元。企业及时发布召回公告,未召回产品。
 
  河南九味宽食品有限公司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十三)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或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焦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处罚如下:1.没收违法所得1292元;2.罚款50000元。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为焦市监处罚〔2023〕27号。
 
  三、抽样编号为 GJC23000000001738282ZX的不合格食品
 
  (一)抽检基本情况
 
  抖音卢大仙2号店(经营者为河北省邯郸市邯山区南堡盛赞食品商行)在抖音(手机APP)销售的、标称河南盛峰华隆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地道猪肉肠(原味),其中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经调查,河南盛峰华隆食品有限公司共生产该批次不合格地道猪肉肠(原味)1300袋,规格型号为225/袋,生产日期:2023-05-25,已全部销售,货值金额6112.5元。企业及时发布召回公告,未召回产品。
 
  河南盛峰华隆食品有限公司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四)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漯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现责令河南盛峰华隆食品有限公司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1.没收违法所得6112.5元;2.罚款50500元。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为漯市监综处罚〔2023〕6-16号。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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