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领导,夯实责任。健全和落实组织信访排查工作责任制。明确镇党委书记为组织信访排查工作第一责任人,主抓党务的党委副书记为直接责任人,各包村居科级班子成员具体负责本联系点组织信访工作的推进和落实情况。排查工作要做到有记录、有答复、有反馈、有签名。
二是加强排查,化解纠纷。对辖区内组织信访问题进行拉网式大排查,及时化解容易引发信访突出问题和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及苗头隐患。全面掌握组织信访遗留问题的处理和反馈情况,发现有信访群众及时化解,全力确保把各种组织信访问题化解在基层,切实做到“情况清、底子明、早发现、早处理”。
三是严格值班,加大督查。严格落实科级干部大接访制度,及时受理处置组织信访及突发事件,确保群众随访随接、随接随办。公布组织信访热线,确保24小时有人接听,安排专人负责组织信访工作相关情况、信息的收集、整理、归类、上报以及回访工作。(城关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