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线索,吉木萨尔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1月30日对一家可疑食品加工厂进行执法检查。
执法人员在现场发现该加工小作坊没有取得任何生产许可,加工厂房环境脏乱差,加工条件达不到规定标准,生产的“小苹果(麻辣素食)”、“金枪鱼(麻辣素食)”包装上标示的生产日期比实际生产日期超前三天,并涉嫌冒用他人厂名厂址和标注虚假生产日期。在检查中,还发现该小作坊现场无任何记录,未进行进货查验、过程控制和出厂检验,该小作坊加工的食品流向市场对老百姓的健康安全造成极大的威胁,执法人员当即对该作坊生产的642箱食品、生产设备、场所进行了查封,并立案。
下一步,吉木萨尔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继续加大对食品安全的检查力度,进一步畅通食品安全举报渠道和查办机制,保持高压态势,坚决严厉打击“黑作坊”和“三无”食品,为各族群众营造安全放心的饮食环境。
吉木萨尔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