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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益阳:变相收取“餐位费”,退!

   2017-12-30 中国消费网6260
核心提示:近日,湖南益阳市工商局高新区分局成功处理一起因商家违规收取餐位费引发的投诉。  12月1日,曾女士与朋友在某火锅店就餐,结
        近日,湖南益阳市工商局高新区分局成功处理一起因商家违规收取“餐位费”引发的投诉。
 
  12月1日,曾女士与朋友在某火锅店就餐,结账时发现收费单据上有“餐位费5元/人”的收费内容,共计收费30元。曾女士认为该项收费不合理,当即提出了异议,并向工商部门投诉。
 
  接到投诉后,益阳市工商局高新区分局立即派出工作人员到该火锅店了解情况,证实消费者反映情况属实。该店店长解释称,因该店除免费配送的少量调料外,还设置了调料品种丰富、口味较多的火锅伴侣(调料)自助区,消费者可以根据自己的喜好随意取用,但需要收取5元/位的费用,结账单上显示的“餐位费”实际是调料费。了解情况后,工商执法人员向该店长宣传了今年10月1日出台的《湖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三十六条的内容,告知其“餐饮业经营者不得收取或者变相收取餐位费”的规定,商家最终向消费者退还了30元“餐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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