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食品生产企业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建立健全食品生产质量安全风险管理体系,纳溪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全面开展食品生产企业风险分级管理工作。
一是明确监管责任。实行区域监管责任制,以属地监管为基础,确定监管人员,并在企业监管信息栏进行公开,建立健全监管网络,落实监管责任。
二是严格评定等级。严格按照食品生产企业风险静态和动态因素评分表,根据企业食品质量安全管理水平、原材料进货查验、生产过程控制、出厂检验能力以及监督抽检、行政处罚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科学评定生产企业的风险等级,合理设定监督检查频次和具体措施。
三是科学实施监管。根据风险等级评定结果,合理设定监督检查频次和具体措施。A级风险企业每年监督检查至少1次;B级风险企业每年监督检查至少1-2次;C级风险企业每年监督检查至少2-3次;D级风险企业每年监督检查至少3-4次.
四是建立监管档案。建立风险监控信息档案,及时对监管信息进行汇总分析,结合年度监督检查和监督抽检结果,调整风险级别,对企业实施动态管理,提升食品安全监管能力。
目前,全区食品生产持证企业完成风险评定75家,食品生产企业风险分级评定率达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