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开展扶贫资金使用情况的清理。由分管领导牵头,财政所、扶贫工作站、纪委监察室等部门参与,对各类扶贫资金、扶贫项目进行拉网式清理,加强扶贫资金使用过程监管,确保在使用过程当中,不发生截留、挤占、挪用、冒领等违纪违法问题;加快扶贫资金用效率,财政所和扶贫工作站加强业务知识学习,加快产业项目的请款报账核销,盘活项目资金,探索扶贫项目资金直接到村到户的管理模式,积极采取“户报、村核、乡审、县批”的模式,发挥更大的扶贫效益,预防资金滞留。
二是开展好精准扶贫对象享受扶贫政策情况的清理。一是直击问题关键,把“一对一”帮扶责任人、同步小康驻村工作组成员,组成走访小组深入贫困户,面对面了解对精准扶贫对象享受教育、医疗、住房、就业等各方的脱贫政策的情况,分类进行清理;二是抓住问题要害,加大政策宣传,就如何申请扶贫政策、申领扶贫项目资金,针对性的进行解说,让每一户贫困户都能真正享受到国家扶贫政策“红利”。
(坝寨乡党政办 王智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