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有管理档案。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建立健全孤儿的生活、学习、健康等档案。对孤儿的年龄、性别、健康情况、监护人情况、学习教育情况等进行登记,做到底子清、情况明,切实保障孤儿的基本生活。
二有生活补助。按照孤儿最低养育标准的要求,该镇按每月每人600元的标准,实行按月打卡发放,及时将生活费打入孤儿监护人银行账户,并定期对生活费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确保专款专用。
三有定期走访。落实定期走访,做到随时了解掌握孤儿生活、学习情况常态化。要求镇民政部门及村(居)干部,定期开展孤儿走访和谈心活动,了解其生活、学习、健康等情况,进行全方位的情感交流和沟通。
四有关爱行动。充分发挥民政部门的职能作用,调动社会力量参与,探索和鼓励社会关爱孤儿、结对帮扶孤儿行动。通过结对帮扶、鼓励爱心人士资助、志愿者上门服务等方式对孤儿进行帮助,形成全社会关爱孤儿、关心下一代的浓厚氛围。(巢湖市坝镇 喻建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