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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食药安全就该重奖“吹哨人”

   2017-08-24 北京青年报7210
核心提示:内部知情人很容易拍摄到违法现场和作案人员,这是外部监管力量完全不具备的优势。这有助于大幅提高执法质量和效率,降低违法行
   内部知情人很容易拍摄到违法现场和作案人员,这是外部监管力量完全不具备的优势。这有助于大幅提高执法质量和效率,降低违法行为的社会危害,形成更大的震慑效应,让违法者更清醒地认识到,危害食品安全行为总有一天会被“内部人”举报,进而打消侥幸心理。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会同财政部近日发布新修订的《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办法》将单次举报奖励限额从原先的30万元提高到50万元,并将适用范围扩展到食品、药品、化妆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全领域,实现“四品一械”全覆盖。根据《办法》,研制、生产、经营、使用环节内部人员举报的,可在奖励标准上追加奖励金额。
 
    食品药品安全问题应该是对公众切身利益影响最大、最受公众关注的话题。近年来,相关部门在打击违法行为、维护食品药品安全上用心用力,但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药品,假冒伪劣化妆品事件仍时有发生,食品药品安全形势依然严峻。在此大背景下,《办法》加大对举报人尤其是内部举报人的奖励力度,有助于执法部门更及时、全面地掌握有效线索,固定关键证据,加大对涉及食药安全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大对不法分子的震慑惩处力度。
 
    为让老百姓吃得放心、用得安心,相关法律在打击危害食品安全方面不可谓不严厉。根据《食品安全法》,生产或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将承担10倍且不低于1000元的赔偿,并承担行政处罚责任。而根据《刑法》,生产销售假药或者有毒、有害食品的,最高可被判处死刑。但这些责任承担均以相关线索被掌握、违法事实被确认为前提,否则,民事赔偿和刑罚都是空中楼阁。然而现实不容乐观,监管部门囿于人力、物力、财力,难以做到对庞大繁杂市场全方位、全覆盖、无缝隙的监管巡查,难免会让一些违法现象逃脱监管和打击。
 
    尤其不能忽视的是,危害食品药品安全行为通常比较隐蔽,行为人多是闭门作业,外人无从知晓。不法分子容易在短时间内破坏现场、销毁证据,执法机关很难做到扎实取证。2014年上海发生的“福喜事件”中,食药监、公安、媒体在媒体曝光后赶往工厂,却遭遇保安长时间阻拦而无法进门。不法分子是否在此期间销毁了证据已难查实,反映出执法者查处取证时的无奈与尴尬。
 
    重奖内部举报人,是借鉴了其他国家的“吹哨人”制度,即知情人士爆料制度。俗话说“隔行如隔山”、“知情莫若内行”,内部知情人士对产品生产流程、隐秘的违法行为、作案方式非常熟悉,甚至超出了一些执法者和行业专家的水平。退而言之,在外部监管理力量有限、厂家闭门作业的情况下,只有内部员工才可能知道更多内幕。而如果这些产品不造成严重危害被监管部门发现,生产销售者的违法行为可能不被暴露,一直隐蔽持续地危害着公众健康。
 
    作为内部知情人,无论是良知发现还是希望得到奖励,甚至即便是受竞争对手“怂恿”,其举报行为都能在客观上降低监管成本,增强食药安全监管和治理效果。特别是随着智能手机等设备的普遍使用,内部知情人很容易拍摄到违法现场和作案人员,这是外部监管力量完全不具备的优势。这有助于大幅提高执法质量和效率,降低违法行为的社会危害,形成更大的震慑效应,让违法者更清醒地认识到,危害食品安全行为总有一天会被“内部人”举报,进而打消侥幸心理。
 
    值得注意的是,《办法》对保护举报人隐私,举报人无法现场领取奖金,匿名举报人领取奖金方式均做了规定。这有助于降低举报人风险,打消其顾虑,鼓励更多内部知情人对危害食品安全行为说不。从长远看,这项制度还可以推广至其他领域,如在公众关注度高的环境保护方面,重奖“吹哨人”将可减少深井排污、偷偷排污等隐蔽且危害较大的污染环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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