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在抓好源头管理,强化企业监管方面,将加强日常监管,监督屠宰企业严格执行待宰前停食静养相关规定,防范发生畜禽注水后立即宰杀的情况。对于被举报注水的屠宰企业,各县(区)将派专人进行驻场检查,填写驻场巡查记录。还将在屠宰前两个小时,重点巡查待宰圈内的情况,发现有可疑水管、可疑人员,立即列入重点监察对象。市畜禽屠宰管理所,将采取“飞行检查”的方式,对全市屠宰企业进行突击抽查,对肉品含水量进行测定,对水分含量超过国家标准的依法严肃处理。
对存在屠宰环节注水违法行为的企业,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最高限惩处,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公安机关,并取消该企业定点屠宰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