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坝寨乡社会事务办再次进入青龙村开展低保核查工作,参加核查的工作人员有熊仕萍、吴良辉、潘启航、吴相书等四人。此次核查是乡政府第二次组织人员对青龙村低保工作进行核查,核查的主要对象是“坝寨乡低保三榜公示”后群众普遍有意见的低保户。
我乡低保三榜公示后,群众反映主要问题有:一是有些低保户家庭无特殊困难且家庭收入高于低保线的农户被评为今年的低保户;二是有些农户有特殊困难却评不上低保;三是有些被评为低保户的群众家庭实际人口与低保保障人口对应不上。针对以上的问题,结合我乡的实际,经熊仕萍委员同意,组织人工作员对青龙村的问题做一次专门的调查。
经核查后的情况如下:一、确实存在一户家中有四个劳动力,只有一个女儿上大学,且家庭没有其他特殊困难。二、有一户的情况比较特殊,即一老人独自在家,他有三个儿子,大儿子、二儿子常年在外,与家里没任何联系,村里的人也不知道他们在哪里打工,三儿子患精神病,现已失踪多年,该老人的妻子已经去世多年,这几年一直是老人独自在家生活,生活自理的能力有限,房屋破烂不堪。关于当时村级低保评议的时候为什么评不上这户,评议小组认为“他有三个儿子,这三个儿子都没尽到赡养老人的义务,那么国家也没必要给这个老人低保”。三、有群众认为有一低保户其家庭成员离婚了,但其妻子任在该户享受低保的名单中,经我们核实,这户并没有离婚。
针对以上情况我们做了如下处理:
一、将以上出现的典型案例告知其他村,如果其他村还存在类似情况,要及时汇报乡社会事务办,由社会事务办组织人员入户调查,对调查不符合低保标准的家庭坚决予以取消。二、如果其他村确实还存在因特殊原因导致家庭困难,其家庭成员无自理能力,又无人监护的,乡社会事务办根据实际情况可酌情考虑。三、如果群众误解政策或不知实情,乡低保评议人员和各村村干有责任向其解释。
国家最低生活保障政策是一项惠民的福利政策,做好低保工作是我们每个国家工作人员的责任。当前我乡发展落后,发展的条件有限,群众普遍困难,扶贫工作任务重,这就要求我们要充分利用国家最低生活保障政策,为我乡的脱贫攻坚做好坚强的保障。(坝寨乡社会事务办 吴相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