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相关规定,从事食品生产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但符合相关食品安全标准、申请食品生产许可证的门槛较高,生产规模较小、从业人员较少、生产条件简单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很难达到食品生产许可的要求,从而造成小作坊处于“失管”状态。
3月29日,崇川区出台相关实施意见,规定粮食加工品、糕点、豆制品等16个食品大类有固定生产加工场所、生产规模较小、从业人员较少、生产条件简单,从事散装或简易包装食品生产加工活动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均可办理《食品小作坊登记证》。
崇川区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经从事食品生产加工、有固定场所的小作坊申请,市场监管部门现场核查后,对符合条件的小作坊发放登记证。对于取得登记证的小作坊,将定期进行监督检查,保障群众的饮食消费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