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督查与指导相结合。在督查工作中,注意把领导指示精神与各局室实际相结合,针对督查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指导相关局室进行落实,确保任务推进。二是督查与调研相结合。围绕园区中心工作,定期进行区内调研,掌握落实情况,总结成绩和经验,剖析存在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围绕督查工作如何更好开展,不定期组织外出调研,学习借鉴其成功经验。三是督查与目标管理相结合。为真正推动工作,把督查作为落实工作的重要手段,一抓到底,把督查结果作为奖惩和年底目标考核的依据,有效推动工作的开展,促进党工委、管委会各项方针、政策及工作的落实。 (初世元 赵相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