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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执行国家食药总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公告(2017年第5期)

   2017-03-17 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4570
核心提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等规定,现将我局近期执行国家食药总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等规定,现将我局近期执行国家食药总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本次公告的监督抽检信息共涉及2类食品125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23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其中:水产制品74批次,不合格2批次;茶叶及相关制品51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检验项目、合格及不合格样品信息详见附件。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东台市国贸千家惠连锁超市有限公司百盛店销售的标称东台市海生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蛏鼻,苯甲酸检出值0.030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初检机构为江苏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复检机构为国家加工食品及食品添加剂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南京)。
 
  (二)江苏乐天玛特商业有限公司泰州九州店销售的标称滨海成中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香醋味即食海蜇丝,菌落总数检出值71000CFU/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30000CFU/g。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上海有限公司。
 
  针对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我局已要求企业所在地盐城、泰州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开展核查处置,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采取下架封存、召回产品等措施防控食品安全风险,查明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原因,并对相关企业依法严肃处理。调查处置情况于2017年4月30日前向社会公布。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公告不合格食品时,请拨打12331投诉举报热线进行投诉或举报。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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