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仙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鲤南镇柳安街姚某经营的鲤南欢乐汉堡店进行检查。检查时该店正对外开展餐饮经营活动,姚某在场并陪同检查。执法人员发现该店冰柜内存放有预包装食品“三黄土鸡”6袋,外包装上无生产厂家和生产日期。姚某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条和第六十七条的有关规定,被立案调查。
经查,姚某从去年底开始从泉州市丰泽区创盛商贸有限公司购进外包装上无生产厂家和生产日期的预包装食品的土鸡6批,共23件,作为原料用于店内餐饮服务。至被查时,姚某违法经营上述预包装食品的货值3220元,获利1058元。
执法人员认为,姚某使用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预包装食品原料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条第一款和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一)、(三)项的规定,姚某的行为属于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的违法行为。
该局已责令姚某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对姚某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的违法行为予以行政处罚。(郑云林 黄占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