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近日,沂南县局与县粮食局开展了两节期间食品安全联合检查,重点检查粮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
检查组一行先后来到东方购物广场、百姓超市、东村市场、信和粮油有限公司等22家生产经营单位,重点检查是否存在生产经营霉变、过期食品,是否具有生产经营许可证资质,以及是否落实索票索证、购销台账等制度。检查发现全县粮油生产经营单位食品安全工作整体较好,未发现销售霉变、过期粮油制品及无证生产经营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未落实索票索证等问题下达责令改正,给予警告,限期整改。同时,要求食品生产经营者树立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及诚信意识,认真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严把食品质量安全关,确保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节日。(辛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