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监督检查。开展拉网式排查,强化辖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整治与规范,以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食用油、豆腐、猪头肉、蛋糕等生产加工小作坊为重点,重点检查小作坊食品生产工艺流程,查看各类证照是否齐全,工作人员是否持有健康证,是否按要求穿戴工作服帽,是否存在使用非食品原料或滥用、过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单位,现场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改正。
加强食品经营行为监督检查。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大、消费投诉多、反映问题突出的乳制品、肉制品、海鲜干货、节日民俗食品、酒类等为重点对象,以小超市、食杂店、农贸市场、农村大集等为重点场所,以学校校园及其周边、城乡结合部等为重点区域,严厉查处销售过期和“三无”食品等违法行为,对未依法落实食品进货采购查验、索证索票等制度的,依据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给予警告、罚款、责令停业、直至吊销营业执照和经营许可证。
加强餐饮服务经营行为监督检查。“两节”期间是餐饮消费的高峰时段,也是风险集中、问题易发的特殊时段,深入督导餐饮服务单位切实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强化内部安全管理,深入排查安全隐患,特别是以提供“年夜饭”服务的餐饮单位为重点,加大监督力度和检查频次,着重规范原料采购和贮存、冷食和生食类食品制售、食品添加剂使用、餐饮具清洗消毒、食品加工用具色标管理、聚餐食品留样等重点环节,严禁加工制售河豚鱼及来自非正规渠道的野蘑菇等食物,严禁餐饮单位贮存使用亚硝酸盐,严禁违规使用含铝泡打粉,消除各类食品安全隐患,杜绝食物中毒事件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