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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6年第44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

   2016-12-22 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5880
核心提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本期公布抽检信息涉及5大类食品201批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本期公布抽检信息涉及5大类食品201批次样品,现将抽检信息公布如下:
 
  本次公布的监督抽检产品类别涉及5类(饮料、餐饮食品、糕点、乳制品、水果制品)共201批次,其中不合格7批次。产品合格信息及产品不合格信息详见附件。
 
  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相关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本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的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经营企业依法处理。
 
  特别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被通报的不合格产品时请拨打“12331”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小贴士:
 
  本次公布的抽检信息中涉及饮料、餐饮食品、糕点和水果制品,不合格项目为铜绿假单胞菌、稀土氧化物总量、甜蜜素、铝残留量。
 
  一、铜绿假单胞菌
 
  铜绿假单胞菌是一种条件致病菌, 广泛分布于各种水、空气、正常人的皮肤、呼吸道和肠道等,易在潮湿的环境存活,对消毒剂、紫外线等具有较强的抵抗力,对于抵抗力较弱的人群存在健康风险。
 
  天然矿泉水中铜绿假单胞菌超标可能是源水防护不当,水体受到污染;生产过程中卫生控制不严格,如从业人员未经消毒的手直接与矿泉水或容器内壁接触;或者是包装材料清洗消毒有缺陷所致。
 
  二、甜味剂
 
  监督抽检发现部分食品存在超范围使用甜味剂(环己基氨基磺酸钠)的情况。原因可能是企业为增加产品甜味,超范围使用甜味剂。
 
  三、铝残留量
 
  含铝食品添加剂(比如明矾)是合法的食品添加剂,按标准使用不会对健康造成危害。根据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完成的中国居民膳食铝暴露风险评估结果,我国日常膳食中的含铝食品对一般居民健康造成不良影响的可能性不大,但对于长期食用高铝食品的消费者应予以关注。
 
  铝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个别企业为增加产品口感,在生产加工过程中超限量、超范围使用含铝添加剂,或者其使用的复配添加剂中铝含量过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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