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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超市售卖过期果酱 百盛购物中心拒绝回应

   2016-12-06 信网5950
核心提示:信网12月5日讯 12月3日,刘先生来到位于市南区中山路的百盛购物中心购物,在超市购买了两瓶沃林猕猴桃果酱(以下简称:沃林果酱
     信网12月5日讯 12月3日,刘先生来到位于市南区中山路的百盛购物中心购物,在超市购买了两瓶沃林猕猴桃果酱(以下简称:沃林果酱)及其他食品,但却意外发现果酱早在2015年5月29日就已经生产,质保期到2016年11月29日。为何过期的食品仍在货架上售卖?对于此事,百盛超市经理张先生以“非工作日,上班后再联系”为由不愿多说。刘先生表示,超市方面曾提出赔偿200元,但被他拒绝了。


 
    俗话说“人是铁,饭是钢”,食品对于人们的重要性不言而喻,食品安全近年来也备受关注。12月3日上午,刘先生来到位于市南区中山路的百盛购物中心购物,在超市购买了两瓶价值20.6元的沃林猕猴桃果酱及其他食品。
 
    但让刘先生没想到的是,还没走出百盛的大门,他就发现沃林果酱瓶底标注的生产日期不太对劲儿。果酱早在2015年5月29日就已经生产,而质保期是18个月,也就是到2016年11月29日,已过期三四天了。
 
    过期的果酱为何还能在超市售卖?刘先生不禁后怕,如果果酱被没注意到的市民购买并食用,很可能对身体不利。随即,刘先生找到超市,“超市称因没有促销员,只有一个兼职人员才导致未及时清理,给出的解决办法是赔偿200元。”
 
    “但是食品安全大于天,超市的解释并不能成为售卖过期产品的理由,我没有同意百盛的解决方案。”刘先生说,他正准备周一举报至食药部门,但却在12月4日接到了一名自称是销售人员亲戚打来的电话。“对方称除了200元,再给些别的东西,甚至威胁称是我讹钱,他们一定能找到我。”
 
    12月4日,信网致电百盛超市经理张先生,但他以“非工作日,上班后再联系”为由不愿多说。随后,根据刘先生提供的联系方式,信网多次联系“销售人员的亲戚”,但数通电话均未有人接听。
 
    为何过期的果酱仍能在百盛超市售卖?对于此事百盛方面又将做何解释?刘先生表示,他并没有别的诉求,只会如期将此事反映至食药部门,由其进行调查。对于此事的后续进展,信网将继续关注。 信网全媒体记者 刘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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