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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政协就“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进行月度协商

   2016-10-18 陕西日报3860
核心提示:  10月17日,陕西省政协就我省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进行月度协商座谈。陕西省政协主席韩勇出席并讲话。省政协副主席千军昌、秘书
  10月17日,陕西省政协就我省“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进行月度协商座谈。陕西省政协主席韩勇出席并讲话。省政协副主席千军昌、秘书长闫超英出席,省政协副主席冯月菊主持。
 
  韩勇在听取大家的发言后指出,长期以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学校的食品安全工作,成立了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领导机构,出台了一系列制度性文件,采取了多项有力举措,基本确保了学校食品的安全。学校食品安全是一项基础性工作,必须坚持严抓严管,从思想上高度重视,时刻绷紧学校食品安全这根弦,做到警钟长鸣。
 
  韩勇强调,校园食品安全工作必须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抓住重点环节和关键部位,落实责任,精准发力。要建立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进一步明确学校对校园内食品安全负主体责任,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将学校食品安全作为重点工作进行部署、督导,将学校食品安全列为年度考核的重要指标。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依法依规对学生食堂、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校园周边小食品商店、小餐饮、家庭托餐等进行许可或备案、登记,强化学校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加大日常清理整治工作力度。要进一步完善统筹协调工作机制,推动落实各方责任。要坚持综合施策,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推动社会广泛参与监督、强化责任追究、严厉打击违法行为,确保校园食品安全。
 
  会上,省政协医药卫生体育委员会主任郭汉文就月度协商调研情况作简要说明。与会委员、专家学者、市政协和县级政府代表与省综治办、省食安办、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农业厅、省卫计委、省食药监局、省工商局、省质检局、省政府法制办等省委、省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了互动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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