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网讯 为落实 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协助做好餐饮环节大气污染治理工作,达拉特旗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以及《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环境保护综合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严把许可准入关。
首先,通过窗口咨询告知和退回申请电话告知的方式,对在居民住宅楼、产生油烟并未配套设置专用烟道的商住一体综合楼新申请的餐饮单位,不予受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的申请及许可。对曾经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的 200 余家餐饮单位,到期后不予延续或变更许可。
其次,延伸告知服务,在餐饮经营户办理营业执照时,告知经营户相关规定,对于不符合《食品经营许可证》许可条件的经营户,不再受理营业执照的申请。
自 2016 年 8 月 1 日实施以来,共计退回申请 96 件。(张慧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