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网讯 通讯员:陈奕桔 李玲玲报道 一三三团教育救助工作自开展以来,各单位安排专人负责落实,认真履行家庭申请、摸底调查、登榜公示、推荐上报等程序,确保了教育救助申报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使更多贫困学生得到救助,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影响。
开展贫困家庭教育救助,是对在全团范围内本团常驻户口、得到最低生活保障救助的家庭和低收入困难家庭,因子女就学困难而实行的社会救助。救助水平与师市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充分动员社会力量捐资助学并统筹合理使用各种教育救助资金;属地和动态管理,分类施救。
教育救助的对象:1、低保家庭的学生(含社会收养的弃、孤就学学生);2、低收入困难家庭的学生,即:家庭年人均收入高于低保标准但低于13488元,生活困难、难以负担子女就学费用家庭的学生(包括因重大疾病或意外造成暂时特别困难的家庭)。
救助标准第一救助对象在本地普通高中教育阶段就读的,每学年每人救助标准为:① 低保家庭的学生600元;② 低收入困难家庭的学生400元。第二救助对象当年考入国家正规国民教育技校、中专的,给予一次性救助。标准为:① 低保家庭的学生1000元;② 低收入困难家庭的学生600元。第三救助对象当年考入国家正规国民教育普通高等院校(含大专)的,给予一次性救助。标准为:① 低保家庭的学生3000元;② 低收入困难家庭的学生2000元。







